本报潍坊8月5日讯今天记者从寿光市委获悉,为加快品牌建设步伐,寿光将采用重金奖励政策,对新增名牌产品、驰(著)名商标进行奖励,其中新获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将获奖100万元。
寿光近日下发文件,要求加快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强竞争力、较大影响力、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名牌产品、驰(著)名商标,市财政预算专项资金,每年用于对名牌产品、驰(著)名商标的奖励及宣传推广经费的补助。根据规定,凡在寿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业,新获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,分别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。
记者 徐炳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