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站网络实名:知识产权律师网
设为首页 -- 加入收藏
长沙工业20强九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
四川牛肉厂破产 商标拍卖无人买
高法将调适专利商标等司法政策
 俄公司注册“笑脸”商标 
经过10余年努力,台湾啤酒在大陆申请注
台湾啤酒在大陆成功注册商标 意义不凡
“根据国家工商总局《商标审查标准》,
欧莱雅蜜妍商标案升级 晖琳再告国家工商
麦当劳因其商标疑似被侵权状告国家商评
长沙一个体户抢注“使玉柱”避孕套商标
武汉知识产权案今年猛增60%
肯尼亚商家掀起“奥巴马”商标掘金潮
国家商评委上午两度败诉
“岳西翠兰”注册地理标志商标

云南恒盛经贸有限责任公司   领证通知 
傅镇钦      领证通知       (星期六)
嘉善众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  领证通知  
上海雅艺太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 领证通知
夏玉成      领证通知       (星期六)
周贵超        领证通知     (星期六)
商标局08管理案认定的驰名
商标局08异议案认定的驰名
商评委08认定的驰名商标
我国商标年申请量连续6年居世界首位
欠费代理机构名单(截止至2008年5月8日
付双建在签订解决商标注册审查和评审积
关于开通商标注册信息网上查询的公告
®自然人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

当前位置:首页>>版权保护>>正文
 本站搜索

与出版社共有版权的作品能否委托第三方出版?

发布日期:[08-05-08 19:34:37] 点击次数:[] 新闻来源:[]


 

提问:我们公司和一家出版社共同出版了一本书,约定版权共同所有。该书初版由该出版社发行。目前公司要加印但不想和原出版社合作。请问我们能否自行寻找其他出版社出版?

 

回答: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,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,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,通过协商一致行使;不能协商一致,又无正当理由的,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,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。

 

如果贵公司和出版社没有约定出版权的单独归属,贵司有权单独委托第三方出版发行。这是正当行使共有著作权。当然,如果原出版社不经贵司同意直接再版,只要按规定合理分配收益也属于合法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上一篇:
 
下一篇:
 
京ICP备08011297号


声明 :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,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,不存在任何商业

考虑,
刊登的对象如有异议,请与我们联系。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!

版权所有:北京智诚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· 知识产权事务中心

法律咨询电话: 010-58684392  传真:010-88635257